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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合同范本(5篇)

来源:环舟情感网

勘察合同范本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勘察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1.6

  第二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壹式陆份。

  第三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稳定水位;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3)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4)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5)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6)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7)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8)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

  3.1.2 (勘察报告),其中外业工作为 天,出具勘察报告时间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为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后 天内完成。

  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

  3.2.2 本工程预估工程总进尺为 元(大写 ),结算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内承包人及机械进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全部付清结算价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请结算款时应提供等额有效的专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价款。

  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附件资料。

  4.1.2 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承包人。

  4.1.3

  4.1.4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4.1.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勘察人责任

  4.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勘察费200 %。

  4.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

  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勘察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如果在工种期内发生争议,在未取得裁决之前,双方均继续工程工作,除非双方同意暂停工程工作,否则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违约处理,按违约责任赔偿。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 勘察人应对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安全负责,若非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2、 勘察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勘察所掌握的与该地块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负保密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

  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发包人: 勘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约代表: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勘察合同范本

  建 设 单 位: (简称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确保 滑坡工程地质勘察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地点:

  名称:

  二、勘察依据:

  ①《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50021-20xx);

  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x);

  ③《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92);

  ④《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92);

  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

  ⑥《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⑦《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三、勘察范围:

  四、勘察任务:

  ①查明 滑坡的地质背景和形成条件(应全面搜集滑坡区地质、水文、气象、地震和人类活动等相关资料,滑坡区地表水、地下水、井泉和湿地等的分布等);

  ②查明 滑坡的形态要素和演化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查明各层滑坡面(带)的位置,以及地面树木的异态、工程设施的变形特征等);在滑坡体、滑坡面(带)和稳定地层中采取土试样进行试验,提供滑坡的岩土工程特性指标;

  ③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 滑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判定滑坡稳定状态;预测滑坡发展变化趋势,评价滑坡整体或局部复活滑动的可能性;

  ④为 滑坡应急和全面治理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并结合滑坡整治工程的经验,提出滑坡防治和监测的建议。

  ⑤滑坡勘查期间对有明显变形迹象的和定性评价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均应进行监测,保证勘查施工的安全,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提交勘查成果时应一并提交勘查阶段监测报告。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勘察(1:500)平面布置图1份;

  (2)负责勘察现场的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费用;

  (4)负责按期结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负责勘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并向甲方提供勘查范围内详细的勘察报告一式 份;

  (3)施工中乙方人员的安全责任自负;

  (4)技术标准及深度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六、成果资料:

  滑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图纸资料。

  七、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本滑坡工程勘察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新增或变更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工作量,按20xx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人员设备进场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万元作为施工准备金,野外作业结束时支付工程款 万元,余款于滑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验收通过后全部付清。

  八、勘察工作期限

  乙方自签定合同后 天内(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报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损失方的经济责任,即协议总价的3%。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 勘探队作为投标单位应邀参加该工程投标并中标。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我单位经现场踏勘和分析以往地质资料,编制了《 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煤炭地质勘探设计》 和施工的任务。通过煤炭资源勘探,查明区内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后备能源基地,为建井和煤矿开采提供地质资料,并提交通过评审认定的煤炭资源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地质勘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勘探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桌子山煤田苏白沟

  二、勘探区面积及范围:

  本次勘探区范围而积为34.1223km2,具体由下面拐点坐标连结组成:勘查区拐点坐标一览表:

  井田为一不规则多边形,南北最长约9258 m,东西最宽约5371m ,面积约为34.78km2(包括应剔除鄂旗塔格图沟硅石矿一采区面积约0.6577km2) ,苏白沟井田实际而积约34.1223km2 。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时间:

  1、乙方进行项目实地调查,根据以往勘探成果编制((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地质勘探设计书》 。

  2、乙方应按经评审机构及甲方审查确定的勘探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完成野外工作。

  3、乙方应于20xx年3月1日起进入施工现场,20xx年7月31日提交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地质勘探报告纸面版一式8份,电子光盘1份。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并参与施工设计、最终地质勘探报告的初审工作,评审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地质勘探工程及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

  3、甲方负责钻机进场一通三平工作,负责道路修通、场地平整等工作,以及负担青苗赔偿、草原管理等费用,确保正常施工。

  4、如果出现当地阻止乙方勘探等情况,可由甲方要求当地出面协调解决,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勘探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和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6、对整体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跟踪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质量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

  7、对勘探工程原始资料组织野外验收。

  五、乙方的工作任务、权利及义务:

  (一)煤田地质勘查任务:

  1、向甲方提交控制区内的资源勘探及水文地质勘探设计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备案。

  2、查明井田内各断层要素。

  3、查明井田内落差大于5m以上的断层,其平面位置误差应控制在20m内,并对小构造的发育程度、分布范围也作评述。

  4、控制井田内主要煤层的底板标高,查明煤层顶底板的岩性、硬度。

  5、查明井田内主要煤层的露头位置,其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20m。

  6、圈出井田内主要煤层受古河床、古隆起等的影响范围。

  7、研究井田内主要煤层厚度变化趋势,确定可采边界。

  8、确定煤层风氧化带范围。

  9、确定含水层的岩性、含水性及矿井水补给量,并预测矿井涌水量,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进行评估。

  10、对储量进一步核实。

  11、编制、提交勘探区的最终综合勘探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地质勘探类型二类二型,水文地质勘探类型为二型三类中等型初步确定的施工方案,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苏白沟勘探许可证范围内完成情况如下: (1)、钻孔测量:31个钻孔; (2)、1/5千地形测量:38km2;

  (3)、1/5千地质水工环灾地质图修测:38km2;

  (4)、钻探施工:30620m/31个孔(探煤孔23775/23个孔,探煤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孔4980m/6个孔,钻孔封闭检查:1865m/2个孔);

  (5)、地球物理测井:33415m(常规测井28465/29个孔,水文测井4950实测米/6个孔);

  (6)、抽水测验:6层次/6个孔; (7)、工程地质岩样:6个钻孔; (8)、煤样测试:29个钻孔; (9)、编制地质报告:1套。其工程测量符合《国家煤田钻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本煤田《勘探设计》要求。水文孔其孔径等施工程序均按水文孔要求施工,以了解井田水文地质情况。煤钻、水位勘探费用均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米价格多增少退,据实结算(废孔不算钻探工程量)。乙方负责勘探区1:5000地质填图(修测)包括水文地质图地质填图工作。

  1、乙方负责施工设计、地质三边工作,提交编制勘查地质报告,做好其它技术工作。

  2、乙方负责煤、岩样采集、化验等工作。

  3、乙方在地质调查及勘探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负责任事故和一切保险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需其它单位配合完成时,应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选择与乙方有同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按乙方违约处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以各种形式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

  6、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变更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7、本项目所有形成的地质资料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对外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报告成果资料。

  8、乙方保证具有相应勘查资质及施工设计资料,并将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甲方一份留存。

  9、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甲方要求调整计划和相应成果资料提交的时间。

  10、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查和地质勘探,调查和地质勘探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勘察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调查和地质调查报告的深度满足相应的有关规定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出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11、乙方勘查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查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补记。应认真保存好各种地质样本,对各种样品应封存保管,以备甲方核查。

  12、乙方承诺对地质勘查工作履行后期服务,及时解决采矿中与勘探工作有关的问题。

  六:综合报告中对勘查的质量要求:

  1、钻探:要求甲乙级孔率达到95%以上。

  2、测井:执行《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008093)标准,煤层甲乙级率100%,甲级孔率95%以上。

  3、化验:按具体化验项目,采用现行的行业相应标准,其误差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4、地质报告: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评审机构确认批复结果为准。

  七:资金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根据国家地质矿产调查局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996)2853号文件}及招投标计价,结合当前地质勘探市场情况以及钢材、柴油等物价上涨因素,总工程费用暂时预计为人民币贰仟陆百零贰万柒仟元(rmb:2602.70万元)。

  (二)工程费用分四期进行支付: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在施工前10日内,甲方预付乙方10%的工程费用作为前期启动资金,百元整(rmb:2602700.00元)。

  2、第二次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工程过半时,向甲方提交中间成果后,再支付乙方工程总费用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7808100.00元)。

  3、乙方野外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0日内,方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总费用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rmb:7808100.00元)。

  4、乙方完成的地质勘探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终审通过后,甲方按照乙方有效工作量以及乙方提交的预算书及预算编制说明经甲方审计据实进行结算至工程总价剩余的30%,预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rmb:7808100.00)。

  5、如不能通过终审,应视为乙方违约。除按照违约条款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先向甲方出具工程款收据;乙方按收到的款,向甲方开具。

  (三)工程预算费用见表下:勘察工程实物工作量及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四)勘探工期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野外工期153天。报告编制日期为20xx年8月1日至10月30日,报告编制时间为期以92天后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的评审备案时间要求:报告评审的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修改的时间控制在5日之内,每次重新报送时间不超过10日。11月15日的评审通过备案。

  注:工期以乙方收到预付款10日后起计算。

  八、违约责任:

  1、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均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2、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交地质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勘查总费用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遵守笨合同的保密义务,擅自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该井田的地质资料。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承相关法律责任。

  4、不合格的物理点不计费,钻探工程丙级扣除单孔费用的20%。

  5、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时,施工工期得以相应顺延。

  6、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每逾三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补偿金。

  7、在勘探区域开展采矿过程中,若发现勘探区域实际地质情况与乙方提交的勘查地质报告中所述的地质情况有较大出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力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要赔偿甲经济损失。

  九、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四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勘察合同范本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鉴于 武汉市方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经发包人同意,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勘察设计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名称: 湖北烟草动力中心联合工房

  二、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地点:甲方将其承担的 湖北烟草动力中心联合工房 勘察设计项目中的外业勘察设计部份,委托乙方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见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委托书。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乙方必须于作;

  竣工日期:乙方必须于月日之前,完成全部外业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三日之内,上交本项目所有的外业勘察设计资料。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本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见承包方的勘察设计委托书和技术设计书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书面的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 提供外业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及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协调外业勘察设计过程中所需要联系、协调的事宜。 三、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5、 若勘察设计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6、负责外业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理。

  7、及时检查、验收乙方按期提供的中间成果资料和最终全部成果资料。

  8、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的款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勘察设计委托书和技术设计书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 在外业勘察设计工作开始前,提出外业勘察设计纲要或组织设计书,派人验收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3、在现场工作的外业勘察设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4、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勘察设计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7、乙方必须为乙方涉及本合同的外业勘察设计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外业勘察设计工作,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款10 %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及时地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或因外业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外业勘察设计费用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经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用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工作量计算及付款方式

  1、工作量计算。本合同工作量的计算,以甲方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工程费用计算。本工程以单价为:勘探孔每米元人民币。营业税金(税率为0.0559%)由承包人支付。附决算清单。

  3、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为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以内付工程总价款100%的工程款。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十、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7 月 8 日。

  十一、合同订立地点:。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范本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水埋藏条件;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作为评价;的各类建筑作出地基基础类型的判断及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步分析评价;

  6)在勘探中发现有地貌单元交接部分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断基础入岩层(中风化或微风化)时,则要求深入完整岩层厚度不小于5米;

  8)其他要求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术要求与现行规范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1.6按相应地质勘察规范确定。

  第二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壹式陆份。

  第三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稳定水位;

  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

  3)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

  4)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

  5)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

  7)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

  8)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

  3.1.2 (勘察报告),其中外业工作为 天,出具勘察报告时间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为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后 天内完成。

  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取样、岩石抗压实验、土工实验、孔位测量、设备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用、以及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该项目有关的费用,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且费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预估工程总进尺为 元(大写 ),结算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内承包人及机械进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全部付清结算价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请结算款时应提供等额有效的专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价款。

  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附件资料。

  4.1.2 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4.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勘察人责任

  4.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勘察费200 %。

  4.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勘察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如果在工种期内发生争议,在未取得裁决之前,双方均继续工程工作,除非双方同意暂停工程工作,否则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违约处理,按违约责任赔偿。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 勘察人应对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安全负责,若非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2、 勘察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勘察所掌握的与该地块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负保密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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